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沈曾植《杂札》之《算子之诮》篇

0 2025-12-06 08:25:28

摘要:    唐有经生,宋有院体,明有内阁诰敕体,明季以来有馆阁书,并以工整专长。名家薄之于 “算子”之诮,其实名家之书,又岂出横平竖直之外? 推而上之唐碑,推而上之汉隶,亦孰有

  唐有经生,宋有院体,明有内阁诰敕体,明季以来有馆阁书,并以工整专长。名家薄之于 “算子”之诮,其实名家之书,又岂出横平竖直之外? 推而上之唐碑,推而上之汉隶,亦孰有不平直者? 虽六朝碑,虽诸家行草帖,何一不横是横、竖是竖耶? 算子指其平排无势耳,识得笔法,便无疑已。“永字八法”,唐之闾阎书师语耳。作字自不能出此 范 围,然 岂 能尽? [2]( P321 - 322)

  皮相之论,每将书写工整的书法一律简单地贬之为“馆阁体”“台阁体”之类,亦即此篇所论之“算子书”,并不去研究书者的真实功力; 同时又将写得荒率、纵肆的作品一律赠以“新意”“创新”之类高评,亦不去研究其真实水平。这一倾向不唯寐叟时代存在,于今尤烈。此风影响所及,形成了轻功力积累而重“创新”、年轻学子握笔没两年时间便动辄追求创新的习书风气。通人眼光如寐叟者,必不为其所欺,此篇札记对遭受恶议的唐、明、清时期所谓 “算子”书作出客观分析,指出不能因书法“横平竖直”便遽以“算子”讥之。只要“识得笔法”,便一切豁然可解。

 

书法

  不仅楷书不出“横平竖直”的范围,寐叟更推而广之: “虽六朝碑,虽诸家行草帖,何一不横是横、竖是竖耶?”前人的行书、草书法帖,也皆是横有横的规范、竖有竖的样态。

  同时,寐叟指出“永字八法”实际兴起于唐代,为“闾阎书师语”,尽管书家写字并不超出此笔画范围,但所谓“八法”的描述并不能涵盖书法用笔之丰富形态。这并非是完全否定“八法”,而是认为书法应不为其所拘,达到更丰富自由之样态方可。

  在这段文字中,寐叟最关键的是“算子指其平排无势耳”一句。此可从两方面说: 一方面,功力深厚、精神充溢的楷书之作,韵势充盈,便不可称之 “算子书”; 其二,行、草书尽管不是横平竖直,如果写得“平排无势”,一样可视为“算子书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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